发布时间:Apr 10, 2018 | 作者:
各出版物经营单位:
现就有关2018年出版物经营单位年度核验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验范围
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的发行单位,含2018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。
二、报送材料及报送步骤
第一步:携带
1.《2018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》(附后)
到局执法队(现搬迁到旧法院一层)签注2017年经营情况意见。
联系人:冀林 联系电话:7223465
第二步:携带
1.已签注2017年经营情况意见的《2018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》
2.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(正、副本)原件
3.《营业执照》(副本)复印件
到我市我政务中心五层文旅委窗口办理年检。
联系电话:7215412
上述有关文字材料和报表一式一份。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须暂缓年度核验:
1.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;
2.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;
3.未按照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;
4.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递送年度核验材料的;
5.报送的核验材料经查与事实不符的。
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(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以行政处罚规定的时限为主)。暂缓年度核验的经营单位经过认真整改,然后写出申请,报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。暂缓期满,按本通知规定重新办理年度核验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年度核验:
1.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;
2.已经不具备《出版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的资格条件的。
3.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违反行业和职业道德的。
未通过年度核验的经营单位,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,由省新闻出版局收回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。
五、备注:
我市出版物经营单位年度核验工作从即日起至3月19日前结束。
联系人:茹楠
联系电话:0354-7215412
附件:1、2018年出版物企业年度核验表
介休市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